查看原文
其他

别再传了!成都确诊女孩照片朋友圈都是假的!当事人发声,警方介入!律师:可追究刑事责任

财经网 2021-05-29
来源 | 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综合自公开信息

12月8日,成都公布新增3名本土确诊病例轨迹,其中一名20岁病例赵某因曾踏足4间酒吧引发关注。

随后,疑似包含张某姓名、住址、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内容被广泛传播。同时,一张身穿白裙、坐在车内的女性照片被传言系赵某,在多个平台传开。

8日下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处获悉,相关部门已将涉及张某的传播信息提供给了警方,警方已介入调查,尚无具体结论,但之后将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的信息保护工作。

上述被传为赵某的照片当事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辟谣称,其不是成都人,也不姓赵,照片为此前发布于短视频平台上。对于照片被盗用一事,其已报警。

这已不是首例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疑似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专家表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信息泄露者一般将被治安处罚及行政拘留,造谣转发者可视情况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别再传了!成都确诊女孩朋友圈系冒用

12月8日,官方通报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一位20岁的确诊女孩赵某引起舆论的高度关注。

赵某,女,20岁,无固定职业,居住于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系郫都区昨日确诊病例卢某、赵某的孙女。12月8日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近14天内,这位年轻女患者主要停留的场所包括:中冶中央公园、嗨蓝调美甲店、小巷巷麻辣烫、海雾里小酒吧、playhouse酒吧、赫本酒吧等。


这个女孩随即遭遇了网络暴力,她的照片被晒在网络上,甚至还有人曝出她的身份证。

“青蛙永远不会变成王子,灰姑娘的水晶鞋12点回准时消失。”其中,就有一条朋友圈截图在网络上广泛转发,引起关注。

近日,这一朋友圈的“主人”在网络上发布声明辟谣称,

自己的朋友圈截图被“冒用”了。

网传赵某照片系盗用,当事人已报警

在疑似赵某个人信息被网络曝光的同时,一名身穿白裙的女性照片被称是赵某,在微信群、抖音等多个平台流传。

上述照片当事人张樱(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她不是赵某,也不是成都人。网上流传的照片由她此前发布于快手平台。问到谣言来源时,张樱回应称并不清楚,通过粉丝私信才知道照片被误传的情况,但微博上有许多人传播其照片,并进行讽刺辱骂。

12月8日中午,张樱在个人微博辟谣并附上被误传的聊天截图。微博账号显示,小樱为拥有12万粉丝的博主。

对于被误传一事,张樱在微博表示,8日下午已去往当地公安局报警,但警方未受理。

“照片已经严重影响我工作的名誉,我的亲朋好友也来问我。其他受害者的这个事能解决,我也想要个解决办法。”小樱说。

当地媒体发声:赵某是病人,不是罪犯

在这个特殊时期,赵某不幸患上新冠肺炎,并导致去过的一些地方需要戒备。

如此,她就该遭受网络暴力吗?

@四川观察评论称,首先,该患者是一名病人,而不是罪犯;其次,正所谓“三人成虎,积毁销骨”。谣言将加剧公众恐慌情绪,对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次生疫情”。网上诸如“成都卫健委表示: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实施封城”一类谣言和“上个星期,丁真凭一己之力让全国人民都望向了四川;这个星期,孙女凭一己之力又让全国人民取消机票”一类调侃不仅无助于疫情防控,甚至容易瞬时成为虚假消息滋生和四川形象抹黑的助攻手,这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不负责。


四川卫健委:警方已介入调查

除上述官方通报的消息之外,疑似赵某的个人信息在网络平台上被广泛传播,其中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具体行动轨迹等信息。“成都确诊病例孙女”微博话题也已达5亿阅读。

上述疑似赵某的信息是否属实?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处获悉,8日早上进行舆情监控时,相关部门已关注到相关传播信息,并将内容提供给了公安部门,警方已介入调查。关于信息是否属实、如属实由谁泄露及如何泄露等问题,目前尚无结论。

成都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疾控中心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采样和流调时会收集确诊者的行踪,在调查过程中会核实涉及确诊者的姓名等私人信息,但不会对外公开。

上述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称,流行病学调查有一套具体的流程与机制,一直强调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之后也会加强这方面的保护工作。

被泄露者隐私权、名誉权或受侵害

对于此次事件,有网友表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倍感担忧。

“所谓‘让渡隐私’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即官方的流行病学调查,目的是为了防疫。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同意把这些隐私无保留地公之于众,官方公布‘流调’信息也只是为了防疫,不会公布人名等相关个人信息。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表示,如报告内容属实,则当事人的隐私权受到侵犯,可能还会因为隐私的泄露受到骚扰、谩骂、攻击、造谣,名誉权等人身权益也可能会随之受到侵害。

如事件属实,泄露信息者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涉及他人个人信息随意通过网络泄露的行为,已经侵犯他人隐私,将受到单位内部的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前已有多位病人被泄漏个人信息

无独有偶。11月9日,上海曾披露一起新增病例,患者为在浦东机场从事搬运工作的王某某。随后,疑似王某某的同事刘某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被广泛传播,内含其与亲友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住址等详细信息。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如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一般是进行治安处罚,处一定时间的行政拘留。”杨文战表示。

据了解,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偶有确诊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发生,负责相关工作的当事人已受到处罚。

据今年2月宁波市公安局的通报,因传播患者及其亲属的个人信息,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派出所辅警叶某、新碶街道小山村村干部史某某分别被行政拘留6日、罚款500元。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的公开通报,浙江平湖第一人民医院麻醉科执业医师徐某,因私自将患者的电子病历拍照发到微信群造成广泛传播,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人肉搜索”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

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不得公开或者向他人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

同时,在法律责任方面,上述草案要求,国家机关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此外,根据2013年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16年通过的网络安全法等法规,“人肉搜索”已经被定性为一种违法和侵权行为。

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其中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生产者及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活动。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发者如何追责?造谣可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如信息被泄露,当事人可以如何维权?周浩称,依据《民法典》《刑法》《网络安全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泄露侵犯的是个人隐私权益,权益人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维护自身权利。杨文战建议,当事人可以报警,甚至警方或相关医疗防疫部门知情后也应主动调查。

在事件中广泛传播信息并以此猜测、讨论的网友,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杨文战表示,如果普通网友只是单纯评价、讨论,一般不涉及到侵权的问题,如果在网络上看到他人隐私信息后予以扩散,也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视情况可能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中,与之无关的民众被卷入,发布误传信息者该承担何种责任?

“不知道发布人的目的和主观想法是什么,至少客观上最初的发布者有侵犯他人隐私(照片也是隐私)并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正常生活受到干扰的结果,至少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视情况不同,也不排除治安处罚甚至刑事犯罪的可能。

杨文战说,若在评论或转发过程中编造谣言、骚扰他人,视其行为还可能涉及其他侵权或法律责任。

例如,明知不是当事人照片却指认为当事人并传播的,属于一种造谣形式,但具体责任要看原因、目的、影响等具体情况。在社交媒体转发扩散的这类侵权行为,从法律上判断和认定时,通常对大V这类的账号,会比普通用户更严格。

男子散布“成都可能封城”谣言,被拘!

12月8日9时许,赵某(男,31岁)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一微信群内散布“成都卫健委:将视情况采取措施,不排除封城可能”的谣言。赵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防疫工作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12月8日,针对网传“李泽帅、陈智亮为成华区今日确诊病例赵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成华区卫健局核实,以下两条消息为虚假信息。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官方权威信息为准。

———————     END     ———————

其他用户正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